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办理中心——砌体结构检测鉴定主要内容如下:
1、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力、构造及连接、倾斜率(或位移)、裂缝和酥碱风化程度等五个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2、在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采用实测的块材及砂浆强度值,推定砌体强度,或直接检测砌体强度。实测砌体截面有效值时,应扣除因碱蚀和风化等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3、砌体结构应重点检查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或拱角的裂缝及其位移,并观测其发展状况。检测裂缝的内容主要为:裂缝的宽度、长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状况。
4、砌体结构的安全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承载力评定时,其抗力(R)和作用效应(ys)的比值大于等于1.0时,应评为a级;比值小γo于1.0,大于等于0.90时,应评为b级;比值小于0.9,大于等于0.85时,应评为c级;比值小于0.85时,应评为d级。 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评定时,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对墙、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当其实测值大于标准规定所列的限值时,若该位移与整个结构有关,取与上部承重结构相同的级别作为该墙、柱的水平位移等级;若该位移是孤立事件,则应在承载能力验算中考虑此附加位移的影响。若验算结构不低于bu级,仍定为bu级;若验算结果低于bu级,根据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②对偏差或其他使用原因造成的柱(不包括带壁柱)的弯曲,当矢高实测值大于柱的自由长度的1/500时,应在其承载能力验算中计入附加弯矩的影响,按照本节1)所述的原则评级。
③ 对拱或壳体结构构件,出现下列位移或变形,可根据其实测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a) 拱脚或壳的边梁出现水平位移;
(b) 拱轴线或筒拱、扁壳的曲面发生变形。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评定时,应分别检查受力裂缝和非受力裂缝。
对于受力裂缝,出现些下列情况时,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为cu级或du级:
(a)桁架、主梁支座下的墙、柱端部或中部出现沿块材断裂(贯通)的竖向裂缝。
(b)空旷房屋承重外墙的变截面处,出现水平裂缝或斜向裂缝。
(c)砌体过梁的跨中或支座出现裂缝;或未发现肉眼可见裂痕,但其跨度范围内有集中荷载。
(d)筒拱、双曲筒拱、扁壳等的拱面、壳面出现沿拱顶母线或对角线的裂缝。
(e)拱、壳支座附近或支承的墙体上出现沿块材断裂裂缝。
(f)其它明显的受压、受弯或受剪裂缝。
当砌体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种情况的非受力裂缝时,也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根据实际严重程度评为cu级或du级:
(a)纵横墙连接处出现通长的竖向裂缝。
(b)墙身裂缝严重,且大裂缝宽度已大于5mm。
(c)柱已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裂缝,或有断裂、错位迹象。
(d)其它显着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