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常压下,任何沸点低于250℃的有机化合物,或在温室(25℃)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以气态分子的形式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的总称。VOCs不仅本身具有较强毒性,还是影响我国大气符合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危害
挥发性有机物一共包括烷烃、芳香烃类、烯烃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它化合物8类。其中三分之一是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不仅对人体有明显的毒性效应,还具有多重环境效应。VOCs和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化学烟雾;也能与大气中的OH、NO3-、O3等氧化剂发生多途径反应,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对环境空气的O3和PM2.5均有重要影响。
VOCs检测标准依据
1、安全生产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
(3)《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