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06的本部分描述了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在氧、氮混合气流中,刚好维持试样燃烧所需很低氧浓度的测定方法,其结果定义为氧指数。
本部分适用于试样厚度小于10.5mm能直立自撑的条状或片状材料。也适用于表观密度大于100kg/m3的均质固体材料、层压材料或泡沫材料,以及某些表观密度小于100kg/m3的泡沫材料。并提供了能直立支撑的片状材料或薄膜的试验方法。
为了比较,本部分还提供了某种材料的氧指数是否高于给定值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获得的氧指数值,能够提供材料在某些受控实验室条件下燃烧特性的灵敏度尺度,可用于质量控制。所获得的结果依赖于试样的形状、取向和隔热以及着火条件。对于特殊材料或特殊用途,需规定不同试验条件。不同厚度和不同点火方式获得的结果不可比,也与在其他着火条件下的燃烧行为不相关。
本部分获得的结果,不能用于描述或评定某种特定材料或特定形状在实际着火情况下材料所呈现的着火危险性,只能作为评价某种火灾危险性的一个要素,该评价考虑了材料在特定应用时着火危险性评定的所有相关因素之一。
试验类型 | 点燃方法 | 判断依据(二选其一) | |
点燃后的燃烧时间/s | 燃烧长度b | ||
Ⅰ、Ⅱ、Ⅲ、Ⅳ和Ⅵ | A 顶面点燃 | 180 | 试样顶端以下50mm |
B 扩散点燃 | 上标线以下50mm | ||
Ⅴ | B | 上标线(框架上)以下80mm | |
a. 不同形状的试样或不同点燃方式及试验过程,不能产生等效的氧指数结果。 b. 当试样上任何可见的燃烧部分,包括垂直表面流淌的燃烧滴落物,通过该表第四栏规定的标线时,认为超过了燃烧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