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设备进口报关流程
1、国外供应商发货;
2、海运至国内码头或空运至机场;到港后船公司(航空公司)寄到货通知书;
3、凭到货通知书到船公司换单;
4、根据产品的监管条件,依商检局要求办理相应检验检疫;
5、报关(凭提单、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申请单等或产品监管要求所需其他文件)
6、海关受理;海关审价(接受申报价格通过或海关指定货值或海关系统查询价格磋商等情况);
7、出税单(关税税票、增值税票),交税;
8、码头提柜;
9、顺利通关、放行、运输至指定地点。
(一)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上报件2份,地方件1份);
2.货物进口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经营范围的法定文件(复印件1份);
4.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对进口货物用途或终用户有特定规定的,应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法律依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二)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原件2份);
2.行政主管机构核准申请进口单位经营范围的法定文件(复印件1份);
属下列情况的,还应当提供相应文件:
(1)投资项目下进口机电产品,需提供国家投资项目主管机构项目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文件(原件1份);
(2)进口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机电产品,需提供国际招标主管机构签发的《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正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