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8月,广东省参与软件企业评估通过的企业已有190家,软件产品评估通过已有456项,比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7.28%和4.58%
软件企业评估的好处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1、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超过时间不能享受);
2、海关等部门为软件的生产开发业务提供通关便利,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时,享受“红色通道”专柜服务。软件技术或管理人员出国、往返港澳享受办理手续的便利政策;
3、在企业融资、吸收新的投资方面,软件企业具有竞争优势;软件企业还可以实行技术入股。我国还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
4、软件企业具有经营、销售软件产品的特定权限,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和市场营销;
5、软件企业可以显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广东省软件企业评估条件:
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