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广州保安公司具备条件:
(一)广州保安服务公司
1.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拟任的广州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有与所提供的广州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4.有住所和提供广州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广州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广州保安员管理制度。
(二)武装押运广州保安服务公司
除符合广州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3.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4.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二、申请广州保安公司提交材料:
1.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广州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2.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3.拟任的广州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广州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广州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4.拟设广州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广州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6.组织机构和广州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广州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