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进口食品早已卸下高贵的外衣,走入了寻常百姓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也随之为越来越多的大众所熟知。但您可知,在进口食品出现在货架之前,要经过多少道检验检疫环节?在选购进口食品时应关注哪些方面吗?
预包装食品在报检前需要经过标签预审环节,检验员通过标签内容及格式版面的检查,将报检单中疑似含有禁用食品添加剂或格式版面不合格的食品列为现场重点查验品种。在报检时,进口商还需要提交相关的官方卫生证书,提运单证、外贸合同及其他必须资料,以便完成相关进口食品的报检工作。
进入现场查验环节,检验员将认真核对集装箱号及封识号,经核对一致,开箱查验。除了重点敏感商品的检验,对于同批次的其他商品也要进行实物与标签样张的核对工作,一旦发现不合格情况,相关货物将被暂扣于指定场所。而对于经现场感观检验合格的食品,还要经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将送至指定的中心实验室进行微生物、理化及营养标签符合性项目的检测。待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经审核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才会对相关进口食品出具卫生证书,准予销售。对于经感官检验或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则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销毁、退运等后续处理,以切实保障国内进口食品安全。
除了日常食品的检验工作,检验检疫机构还会定期对相关的进口商进行销售记录、仓储地及货物的核查,并根据检查的结果对相关进口商进行诚信管理,确保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检验检疫机构还会不定期的走入校园、走入社区,为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方法。
对于每一位食品检验检疫人,“食品安全”是工作的第一准绳,而每一件进口食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标签审核、实验室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切实保障国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作为消费者,当您在市场上选购进口食品时,除了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外,还要学会四看。一看包装、二看配料、营养成分表,三看生产保质期,四看经销商信息。看包装,主要是观察食品是否有破损或涨听现象;而通过看配料和营养成分表,消费者可以直观的了解产品是否含有反式脂肪酸、是否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所含的营养素的含量高低等相关信息,帮助其选择适宜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则可以保障大家购买到的食品处于食用期内;至于经销商信息则能保证产品万一有任何品质问题时,方便消费者维权,切实保障自身的利益。
当然,例如贮存条件、致敏物质等内容也应该得到消费者的关注。对于进口橄榄油,专用的CIQ标志及产品的原产国信息等都可以有效帮助消费者区分国产与进口产品,做到买的明白,买的放心。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值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每一位奋战在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一线的检验检疫人,都将竭尽所能,加班加点,依法办事,切实履行国门卫士的职责,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保障大家欢度一个快乐安全的新年!
一、进口葡萄酒的报检
进口葡萄酒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以下报检材料(除原产地等相关证书外,其余应加盖公章):
(一)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原产地证、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货物中文、外文名称信息、品牌名称、产区和酒庄信息、检验检疫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文件。
(二)首次进口预包装葡萄酒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2.预包装葡萄酒中文标签样张;
3.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进口预包装葡萄酒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注:中文标签样张应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葡萄酒》(GB15037)、《发酵酒及配制酒》(GB2758)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由企业负责自行制作。原标签样张、翻译件和预包装葡萄酒中文标签样张应制作在A4纸上,如果标签样张大于A4纸,在提供原样张的应提供按比例缩小扫描在A4纸上的样张(样张应标示缩小比例),缩小的比例应确保缩小后的标签样张字体清晰能够识别。
(三)进口散装葡萄酒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 国内灌装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酒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四)根据风险状况,为控制疫情疫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预包装葡萄酒时提供其他材料。
二、进口红酒与销售记录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具体要求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
三、简单来说进口红酒报关的流程及要素
进口葡萄酒,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局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原产地证、检验报告、中文标签样张(3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份),必要时提供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044-2005(预包装饮料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我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