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入调查查明,深圳康美信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了推销所经营的产品,在“葡聚糖”“大蒜复合片”等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情况下,通过该公司网站、产品宣传册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市场稽查局将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予以1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根据提取的报关资料、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经营的产品进货价一盒低至几十元,而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竟然高达数千元。
-------------------------------以上是进口小新闻,不想看可以忽略:
进口商公司必须拥有海关及检疫的进出口备案,需要有进口出权才能进口,如果没有进出口权又想进口商品,那么可以靠我司进出口权进口。
二、进口标签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1、产地证
2、自由销售证明&卫生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4、彩色标签照片盖公章
5、装箱单、发票、合同
6、报关、报检委托书
7、包装产品设计稿及包装设计稿的外文翻译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质检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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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进口食品对于专业的我们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规操作,想了解的可以联系我司进口部。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提醒消费者,如身患疾病,应及时就医,并按照医嘱或者在药师的指导下,选购药品、医疗器械治病,切勿轻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花费高昂费用,却无法获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