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浙江宁波的网民“燕子”(手机尾号4687)说:我读了《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提高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鼓励企业采用“提前申报”。
-------------------------------以上是进口小新闻,不想看可以忽略:
进口商公司必须拥有海关及检疫的进出口备案,需要有进口出权才能进口,如果没有进出口权又想进口商品,那么可以挂靠我司进出口权进口。
二、进口标签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1、产地证
2、自由销售证明&卫生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4、彩色标签照片盖公章
5、装箱单、发票、合同
6、报关、报检委托书
7、包装产品设计稿及包装设计稿的外文翻译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质检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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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进口食品对于专业的我们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规操作,想了解的可以联系我司进口部。
但是下面海关却当作政治任务来执行。比如上海海关,企业如果没有提早申报就不让其在上海申报了。就像以前为了追求GDP一样,现在海关一味地追求提前申报率和通关时效。如有特殊情况申报超过了时效,他们为了业绩就不让申报,甚至让货主退运。这不仅没有优化通关环境,反而处处为难货主,简单粗暴地用同一个标准来处理实际不同的情况,大大提升了企业的成本。再比如,其他各地海关为了提高申报率和通关时效,口头出台各种奇葩政策。为了时效,明明已经放行的非要人家删单重报,这大大增加了报关行的工作量和成本。务院的政策是好的,但是下面矫枉过正,只讲表面数字,一刀切,仅仅为了他们的这个提前申报率和时效,折磨下面的报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