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zui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jia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jia。
出口越南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出证
一:
出口到越南海防,在办理原产地证FORME时,建议所有清关资料单据抬头建议保持一致,离岸公司除外
第二:
出口到越南胡志明,提单正常出,办理FORME产地证时将提单发货人抬头显示在货描下,在第13栏处勾选third partyinvoicing即可
注意问题:
不能在di一栏双抬头,只能在货描处显示。
方法一:
公司要在商检局注册备案;
要购买产地证操作软件;
再登录产地证系统录单据,确认无误后发送商检局审核,审核通过即可领取证书。
方法二:
找第三方公司办理FORME产地证,提单、箱单、CI都要使用代理公司抬头,我司专业办理产地证、商会认证、使馆认证、需要办理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