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请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
2、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
4、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5、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重公示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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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应通过守重公示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本协会会员的申请企业,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报送后需下载申请表盖章,统一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