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应用与功能介绍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提升建筑工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工地治安、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控制等情况的监督,强化尽职履责效能,全市住建系统监管的建设工地视频按要求接入视频监管工作平台。
工地视频应参照以下重要部位进行安装,达到可实时查看掌握建设工地治安、安全文明施工、停工整改等情况。
(一)各工地出入口处,确保清晰看到进出运输车辆的全貌及车牌号码。
(二)施工作业人员出入口处,确保清晰看到进出作业区人员的全貌。
(三)房屋建筑工程。
1.工程Zui高点(或塔吊)处,确保清晰看到施工区域的面貌;
2.施工的作业面处,确保清晰看到正在施工位置的情况;
3.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其他需要安装的位置。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施工作业现场处设置2个,保证清晰看到工程施工情况的全景和近景(隧道、管线等地下开挖工程需保证清晰看到隧道内施工情况的全景和近景);
2.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其他需要安装的位置。
各工地视频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应符合《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的要求,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地作业时间段内,视频图像连续、稳定、清晰,工地视频监控须具有本地录像功能,录像应保存3个月以上。
为确保视频顺利接入,达到手机APP监管的使用效果,各工地须通过满足技术条件(详见附件)的第三方视频平台,将视频接入我委“一张图”中。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对所辖建设工程巡查时,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上述要求完成视频监控的设置与接入,并将视频监督接入纳入安全文明监管的范围。监理单位需在监理周报中反映视频安装情况。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登录手机APP或电脑监管查看各工地视频接入的情况,对工作履行不力的各相关单位要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我委。
对按要求完成视频安装和接入的工地,我委将参照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加分表》第3项“塔吊接入实时监控系统”方式,给予项目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加分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