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所转让 收购直接对接主任
我们现在有一家位于广州的律师事务所转让。律所主任因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打算转让出来。以下是该律所的具体情况: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记录,基本未进行过网络推广,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人员,整体情况较为简单。
场地情况:场地可续租,也可迁走,方便受让方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为 3 - 6个月,在此期间,原主任和合伙人将协助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确保律所的平稳过渡。
如果您对收购广州的律师事务所感兴趣,欢迎与我们详细沟通,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具体的信息,并协助您完成相关的收购流程。
1. 已到期债务明确承担方式:律所转让时,转让方应如实向受让方披露所有已到期债务,如尚未支付的房租、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水电费等。双方需在转让协议中清晰约定债务的承担方式,可选择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自行清偿,彻底解决债务问题;也可协商由受让方在支付转让价款时,扣除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债务,但需明确扣除金额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