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政策法规
《企业借用外债管理办法》
明确了企业借用外债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等。
要求企业借用外债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资政策和外债管理政策。
规定了借款企业的资格条件、借款用途、借款限额等。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相关通知
通常包括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备案程序、监管要求等内容。
旨在引导企业合规借用外债,防范金融风险。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规定了广东省外债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
明确了外债备案登记的管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核流程等。
规定了外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要求。
广州市的具体实施细则
广州市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
这些细则和指南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对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备案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中长期外债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申请条件
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且在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包括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的部门职责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企业有真实、合理且与自身经营发展相匹配的中长期外债资金需求,外债用途需符合国家规定,一般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实体经济领域,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企业应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良好的现金流状况,以确保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息。
三、备案性质与流程
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属于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是企业在境外发债前的必要手续。
企业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一致。
网上提交申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相关纸质版原件,具体材料要求依当地规定,如《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收款确认函、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等。
相关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初步审查和深入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说明。
根据审核情况,主管部门将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登记的决定。如审核通过,企业将收到外债备案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