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 高危体育赛事风险评估 中正检测中心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与风险评估规范》的核心要点。这一规范对于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全面、系统的风险评估,为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迅猛发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数量也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等级管理,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
2007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随后,在公安部的指导下,我国于2017年4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型活动安全要求》(GB/T33170-2016),这一标准为全国范围内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提供了具体的安全管理指南。
为了细化和落实属地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了相关规范和细则。例如,浙江省政府就制定了《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而浙江省公安厅也发布了《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规章。各地市如杭州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规范,如《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等。这些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引导和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等级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
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是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预计每场次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的各类活动。这些活动涵盖了体育赛事、音乐会、展览展销、游园活动等多个领域。
(二)安全管理原则
在安全管理方面,大型群众性活动应遵循“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则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程序
申请安全许可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需根据预计参加人数向相应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至5000人之间的活动,应向活动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预计参加人数超过5000人的活动,则应向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申请,市公安机关可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等级管理,遵循管理强度与风险程度相适应的原则。在活动举办前,承办者需对活动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的规定,通过“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向公安机关提交评估报告。鼓励承办者委托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依据风险评估报告确定安全等级并制定相应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直接决定活动的安全等级。根据评估报告,活动将被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对应着“一级、二级、三级”的安全等级。承办者必须依据公安机关认定的安全等级,来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方案,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公安机关则需对承办者的风险评估、方案制定及措施落实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指导。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实行等级管理机制。在这一机制下,科学和高质量的安全风险评估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承办方申请安全许可、确定安全等级的关键前置条件,也是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的重要基础。没有科学的风险评估,就无法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高效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