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接受委派的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所有工作场所的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至少一次的检测,也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如何处理?
如果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且用人单位对超限的职业危害因素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可能会影响用人单位OHSAS评审结果,员工有权向职能部门,卫健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严重清况下甚至会勒令用人单位停产整顿,用人单位负责人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应根据我国职业病相关法规标准等要求,按照检测报告的建议,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加强并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主要工作有哪些?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措施、管理档案。
(2)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3)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
(4)保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5)控制生产技术、工艺、设施、设备、材料、产品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6)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8)落实职业卫生培训。
(9)落实公示、告知义务。
(10)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检修、维护与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维护。
(11)落实职业健康监护。
(12)落实职业病的诊治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
指.定点检测、定期检测、现状评价有什么区别?
日常监测是指针对指.定的岗位或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出具日常监测报告。
定期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一年一次的检测与评价,并出具检测报告。
现状评价是企业了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的评价报告,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三年一次的评价报告。
行业职业危害程度如何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73号文常见的行业划分如下:
严重:采矿业、石油天然气开采、鞋业、木质家具制造、化工等。
较重:烟草制造、酒制造业、木材加工、非木质家具制造、医药、金属制品、设备制造、汽车制造、运输、电气等。
一般:食品制造、纺织等。
企业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注意什么?
企业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机构应该“三查”
—查是否具有职业卫生技服.务资质;
二查其资质范围是否涵盖本企业所属行业;
三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在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范围内。
职业卫生要点介绍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即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分阶段开展以下工作: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基本要求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基本要求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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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为广大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检测及评价、产品检测等服.务,如果各大企业有需求,可以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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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职业卫生评价范围应明确、和准确,应包括辅助工程,改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利旧内容进行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工作一并进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职业卫生评价的意义
用人单位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其工作场所会不会对在这一区域的工人存在产生职业病的危害因素?会不会使在这里长期工作的工人形成职业病?这就需要专门的职业卫生机构来进行检测与评价了。只有经过详细的检测及专业的评审才能确定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职业卫生工作的要求。才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与安全,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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