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州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指南大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年期以上的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企业须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法人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申请资格.
信用状况: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不存在贪污等刑事犯罪,或因涉嫌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且在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状况:企业需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水平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符合一定要求,确保有足够偿债能力.
资金用途:外债资金应有明确、合理的用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创新、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财务相关材料: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银行授信证明.
外债相关文件: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申请外债的决议文件、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说明等,若借款用于项目建设,还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文件.
其他材料:企业信用报告、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资金用途相关的合作协议或意向性文件、国外信用评级证书等.
备案登记流程
网上登记:申请人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审核: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及内容审查,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结果通知:审核登记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登记证明,或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获取电子版证明.
时间要求
审核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外债登记申请后的审核时限为 3个月,但实际审批时间可能因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申请企业的具体情况、审批部门的工作负荷等因素有所不同.
备案证明有效期限:企业借用外债的备案审核登记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为自出具之日起 1 年.
后续管理
企业需按照备案系统的要求,定期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等,建立外债资金使用台账,记录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并严格按照备案登记的内容使用外债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要关注外债的利率水平和汇率波动,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