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与学习
申请流程:
驾驶人需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
在首页业务功能中找到“学法减分”按钮,点击进入申请页面。
选择网上学习,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开始学习。
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常识等方面。
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相关内容进行学习。
学习要求:
驾驶人需实名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后方可开始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系统会不定时弹出面部识别界面进行比对,确保是本人在学习。
只有连续学满5分钟,或者连续不满5分钟但视频课件播放结束,或总学习时长已满30分钟,才会计入累计学习时间。
二、考试与减免
考试流程:
累计学习时间满30分钟后,驾驶人可以申请网上考试。
考试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每题限时答题时间60秒,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
减免规则:
考试合格后,每次可以减免1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多可以减免6分。
减免的记分是在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并非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
三、注意事项
申请资格: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在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机动车驾驶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或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有部分情况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包括:
学习纪律:
在学习过程中,驾驶人需保持坐姿端正,注意仪容仪表。
尽量选择光线条件好的地方进行学习,避免无法人脸识别导致学习失败。
学习和考试过程中不要接打电话或退出APP,以免影响学习、考试结果。
考试补考:
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只能重新申请“学法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