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MSDS报告第一二三四部分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Sheet)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技术文件。MSDS是有标准的,比如欧盟是REACH指令1907/2006指令及结合CLP法规的SDS。中国是GB/T16483-2008标准下的SDS,中文全称叫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在实施GHS标准,各个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国家标准来对应GHS标准。大部分国家已经由原先的MSDS改称为SDS。
第1部分一一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主要标明化学品的名称,该名称应与安全标签上的名称一致,建议标注供应商的产品代码。
应标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应急电话、传真和电了邮件地址。该部分还应说明化学品的推荐用途和限制用途。
第2部分一一危险性概述
该部分应标明化学品主要的物理和化学危险性信息,以及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的信息,如果该化学品存在某些特殊的危险性质,也应在此处说明。如果已经根据GHS对化学品进行了危险性分类,应标明GHS危险性类别,应注明GHS的标签要素,如象形图或符号、防范说明,危险信息和警示词等.象形图或符号如火焰、骼骸和交义骨可以用黑白颜色表示。GHS分类未包括的危险性(如粉尘爆炸危险)也应在此处注明。应注明人员接触后的主要症状及应急综述。
第3部分一一成分/组成信息
该部分应注明该化学品是物质还是混合物。如果是物质,应提供化学名或通用名、美国化学文摘登记号(CAS号)及其他标识符。如果某种物质按GHS分类标准分类为危险化学品,则应列明包括对该物质的危险性分类产生影响的杂质和稳定剂在内的所有危险组分的化学名或通用名、以及浓度或浓度范围。如果是混合物,不必列明所有组分。
如果按GHS标准被分类为危险的组分,并且其含量超过了浓度限值,应列明该组分的名称信息、浓度或浓度范围。对已经识别出的危险组分,也应该提供被识别为危险组分的那些组分的化学名或通用名、浓度或浓度范围。
第4部分一一急救措施
该部分应说明必要时应采取的急救措施及应避免的行动,此处填写的文字应该易于被受害人和(或)施救者理解。
根据不同的接触方式将信息细分为: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和食入。该部分应简要描述接触化学品后的急性和迟发效应、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主要量卫包,
详细资料可在第11部分列明。如有必要,本项应包括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和对医生的特别提示。如有必要,还要给出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