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咨询公司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法人实体,其设立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程序。以下是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的主要条件:
依法设立: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我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必要的财产: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财产,这是其得以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必须有自己的财产。
公司名称: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名称,标明公司的种类(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公司必须拥有完备的组织机构,包括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置是公司法人意志得以实现的组织保障。
经营场所: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经营场所,这是其实现设立目的所实施的地方;公司的住所可与其场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住所是公司法律关系的地域标准。
民事责任能力: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专职人员: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需要至少8名以上专职人员,其中至少五名需已取得法律大专以上文凭者;或已取得律师资格者;或实际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者。
办公地点: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三万元以上(成立公司的须十万元以上)。
财会制度:有健全的财会制度。
审批与登记:申请成立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应向该机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逐级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正式批准后,应于三十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按分级管理登记的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公司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包括依法设立、具备必要的财产和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名称和经营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还需要满足特定的人员、资金和办公条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