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的关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税率设置:
普遍税率:格鲁吉亚对进口货物设置了不同的关税税率档次。一般来说,对于大部分商品,存在 0%、5% 和 12%这三种关税税率。例如,一些日常的工业制品、电子产品等可能适用较低的关税税率,而特定的农产品和建筑材料等可能适用 12%的关税税率,像沥青、水泥砖、纸张、肉和肉制品、冻鸡、牛奶和奶制品、禽蛋、蜂蜜、大部分蔬菜水果、茶叶、糖等属于 12%关税税率的范畴,压制奶酪、花生油等则适用 5% 的关税税率。
汽车关税:对于进口汽车,按照发动机的容积每立方厘米征收 0.05 拉里的关税,并且在车辆使用期间每年还需按进口关税的5% 额外征收关税。
自贸协定下的优惠政策:
出口关税政策:格鲁吉亚对出口货物不征收关税。这一政策有利于鼓励本国企业积极开展出口贸易,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特殊商品的关税政策:对于某些特殊商品,格鲁吉亚可能会有特定的关税规定或限制措施。比如,武器、放射性物质、工业垃圾、农用化学药品和医疗用具等商品实行许可证管理,进出口这些商品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格鲁吉亚海关与税务、金融警察曾合并成一个部门,即 “税收海关服务局(RevenueService)”,负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企业在进行进出口贸易时,需准确了解并遵守格鲁吉亚的关税政策,以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关税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