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积分制系统和乡镇积分制考核管理功能是一种创新的乡村治理模式,旨在通过积分激励的方式促进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以下是对乡村振兴积分制系统/乡镇积分制考核管理功能的详细介绍: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规划和协调。
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各村(社区)成立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并组织执行落实,包括日常积分管理、评核和兑换等具体工作。
积分对象与项目
积分对象:积分对象为全镇所有村(社区)的所有常住户,按照人人参与、一房一户的原则进行登记积分。
积分项目:积分项目分为正向激励积分事项和负面约束减分事项,涵盖爱党爱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网格治理、德善公益等多个方面。
管理程序与运行机制
积分信息采集:通过简便易行、易于操作考证的方式进行积分信息的采集,确保积分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登记基础赋分:符合条件的住户登记时赋予一定分值的基础积分,原则上年内不得兑换。
正负积分清单管理:分类别制定正向激励积分和负面约束减分事项清单,明确积分和减分标准,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动态调整:根据村(社区)重点难点工作,每季度对积分事项进行运行评估和征求意见,及时调整运行机制,适应新情况和新要求。
积分结果运用与奖励
精神奖励:家庭平均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专栏公示,并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物质奖励:可采取积分兑换形式,凭积分兑换相应物质奖励;实行村内福利按积分浮动管理。
政策支持: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信用贷款。
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
试点示范:选取部分村镇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全面推广。
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积分制应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
整合资源: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
乡村振兴积分制系统和乡镇积分制考核管理功能通过明确的组织机构、详细的积分项目、科学的管理程序以及合理的奖励机制,有效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推动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