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定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通知,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境外发债的主要方式:包括直接发行债券和间接发行债券。直接发行债券是指境内企业直接到境外发行债券,而间接发行债券则是以境内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债券发行主体。
外债备案登记政策规定: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发行1年期以上外债,需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发行信息。
跨境资金管理政策:非金融企业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和短期债券,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企业可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内在境外发行各种期限、各种币种的债券,不需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前审批;企业应在境外债券交割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管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外债审核登记:企业借用外债应符合基本条件,包括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等。
申请外债审核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