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及要求可以归纳如下:
办理流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到工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地址的租赁合同不是和公司法人签的,需要以核下来的公司名称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要求,准备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评价报告书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经安评单位核实确认)、企业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等在内的多项材料。
网上申请:登录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和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将准备好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或当地安监部门)。
审核与现场核查:安监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核查,检查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整改与复审:如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企业需按照安监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核查。
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到安监部门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要求
经营和储存场所要求: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
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经营条件与储存条件:
经营条件、储存条件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还需满足特定的安全评价和管理人员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需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其他要求:
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应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符合相关安全防范规定。
办理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准备和操作,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在办理过程中,企业需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审批要求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办理计划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