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渐渐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国内有不少住宅楼未安设电梯,给业主的生活带来越来越多的困难,“下得去上不来”的老人逐年增长。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要求对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改善生活品质的呼声日益高涨。
对于老楼装电梯,不少老人,尤其是高层住户的老人可谓期待已久。旧楼加装电梯的需求日益加大,但并不是每栋旧楼都适合加装。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应当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还得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增设电梯的位置还得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的范围内。
据了解,房屋主管部门要对申请加装电梯的房屋进行查看,确认房屋不是危房,能够承载电梯。对于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应先解危后加装。
一般来说,增设电梯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既有住宅的规定。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2、业主人数(面积)的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3、各职能部门的规定。符合规划、建设、质监、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目前旧楼加装电梯的方案有很多,无论是哪种加装方式,都会对房屋结构安全有一定的要求。在达成加装电梯的意愿后,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有必要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的,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查勘、鉴定。房屋结构安全达不到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不符合增设电梯,规划部分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