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气瓶检测 消防气瓶检测 整套呼吸器检测
6.1 总则
6.1.1 本标准在没有规定
用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时,则可以采用常规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
6.1.2 本标准未述及值和zui小值的数值,其公差均为±5%。
6.1.3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时环境温度应为16 °C~32 °C。
6.2 目视检查
对呼吸器进行目视检查,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5.7.1、5.8.1、5.12.1、5.13.2、5.13.3、5.15、5.16.1.1、5.17.1、5.17.2、5.20.1、5.23.1、8.1、8.2的规定。
6.3 材料阻燃性能试验
6.3.1 背具、背具带、带扣和气瓶防护套阻燃性能试验
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3。通过调节气体的流量,使燃烧器火焰高度为40 mm,且距火焰高度20mm处的温度为(800±50)°C。将试样水平安放在距火焰高度20 mm处12s,观察试样有无溶融、续燃现象,如有续燃现象,应记录续燃时间。
6.3.2 全罩、中压导气管和供气阀阻燃性能试验
将试样按图4所示安置。调整燃烧器喷嘴与试样外表面距离为250mm,调节气体的流量,使燃烧器顶部所构成的三角形中心距燃烧器顶部250 mm处的温度为(950±50)°C,试样在火焰中暴露5s,观察试样有无续燃现象,如有续燃现象,应记录续燃时间,再按6.6的规定进行。
6.4 抗热老化性能试验
试验步骤如下:
a)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 MPa)放置在(70±3)°C、相对湿度不大于30%的环境中72 h;
b)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 MPa)放置在(70±3)°C、相对湿度不小于95%的环境中72 h;
c)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 MPa)放置在(-30±3)°C、相对湿度不大于30%的环境中24 h;
d)按6.6、6.19.2、6.20.2的规定进行试验。
6.5 佩戴质量测定
用量程为0 kg~30 kg、准确度为III级的电子秤测定呼吸器的佩戴质量。
6.6 整机气密性能试验
当气瓶压力不小于公称工作压力的90%时,开启供气阀,将全面罩气密地佩戴在头模上,开启气瓶瓶阀,待系统气路充满压缩空气后再关闭气瓶瓶阀,观察呼吸器的压力表在气瓶瓶阀关闭后1min内的压力下降值。
6.7 动态呼吸阻力测定
试验步骤如下:
a)将全面罩气密地佩戴在头模上,其呼吸接口同呼吸机相连,设定呼吸机呼吸频率为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完全开启气瓶瓶阀,启动呼吸机,测量30 MPa~2 MPa范围内的呼吸阻力值;
b)设定呼吸机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 L/min,测量2 MPa~1MPa范围内的呼吸阻力值。
6.8 耐高温性能试验
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 MPa)放置在(60±3)°C、相对湿度不大于50%的环境中12h,取出后即刻将呼吸器同呼吸机相连,设定呼吸机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完全开启气瓶瓶阀,启动呼吸机,测量呼吸阻力值,直至气瓶压力至2 MPa。
6.9 耐低温性能试验
将呼吸器(气瓶压力30 MPa)放置在(-30±3)°C环境中12h,取出后即刻将呼吸器同呼吸机相连,设定呼吸机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完全开启气瓶瓶阀,启动呼吸机,测量呼吸阻力值,直至气瓶压力至2 MPa。
6.10 耐辐射热性能试验
6.10.1 试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