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榴莲进口流程:
1、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外商准备各种单据(产地证、卫生证等);
3、预付货款,外商发货;或外商先发货,后付款
4、到港提货,报检,报关,缴纳相关税费,货物放行;
5、进行法检,标签审核,送样或抽样检验;(检验与抽取样本要求略)
6、商检出具卫生证书
二、榴莲进口报关资料:
1、产地证书;
2、植检证;
3、采摘日期证明;
4、装箱单;
5、发票;
6、提单;
7、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三、榴莲进口清关时间:
1、食品收发货人备案(发货前办理1-2工作日)
2、备货(客户安排)
3、准备单证(客户安排)
4、发货到港(客户安排)
5、换单(1个工作日)
6、报检(商检部门操作)(1-2工作日)
7、报关(海关部门操作)(1-2工作日)
8、交税(1个工作日)
9、抽样检测(商检部门操作)(3-5个工作日)
10、出卫生证(1-3工作日)(榴莲不同于其他食品)
11、货物放行(1个工作日)
(备注:每家口岸和公司的清关时效略有区别哦,如上时间仅供参考)
四、进口榴莲注意事项:
1、榴莲应来自指定的产地 果园和包装厂。
2、榴莲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榴莲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榴莲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
带未经审批的榴莲种类。
4、榴莲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榴莲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
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
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