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和《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深度合成服务相关主体提出了算法备案的要求。
《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