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猫粮清关单证流程|宠物粮食如何进口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宠物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宠物食品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1、登录海关总署动植司网站,查询《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不含植物源性饲料原料》,确认准入情况。目前,已有泰国、中国台湾、菲律宾、乌兹别克斯坦、荷兰、法国、比利时、德国、丹麦、西班牙、捷克、意大利、奥地利、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新西兰、澳大利亚等19个国家或地区的宠物食品(不包括宠物食品生产用原料,下同)获得准入。
2、查询《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确定进口宠物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和注册产品是否在注册名单内。
宠物粮食进口流程
1 进口企业备案
✔首次进口宠物食品的进口商应事先办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备案登记。
✔办理路径: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应用列表-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
2办理检疫许可
✔进口宠物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根据《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海关已取消对狗食或猫食罐头(HS编码2309101000)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该类产品进口前相关企业无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 进口申报
✔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证;
②有效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部分宠物食品);
③输出国家或地区检验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