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液态皂需提供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卫生证等文件,特殊功效需按化妆品标准办理。一般贸易进口流程包括收货人备案、标签备案、报检、报关等步骤。关税为6.5%,增值税为13.00%,申报需提供品牌、成分、包装等要素。需进行收货人备案。
进口液态皂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以确保清关顺利:
液态香皂的产地证;
自由销售证明及卫生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彩色标签照片(需盖公章);
装箱单、合同;
报关、报检委托书;
包装产品设计稿及外文翻译;
包装生产日期证明;
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证明等。
请注意,如果液态皂具有特殊功效(如美白护肤),则可能需按照化妆品的进口标准办理,涉及CFDA化妆品进口批文的申请。
二、进口液态皂报关清关代理一般贸易进口流程
进口液态皂的一般贸易进口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进口公司需前往源进口商所在地商检局进行收货人备案,获取备案号;
获取备案号后,到商检局进行进口标签备案;
标签备案完成后,货物抵达进口港口时,安排换单并报检;
出具通关单,进行海关报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海关放行后,安排货物进境;
货物送检,合格后签发《卫生证书》,方可销售使用。
三、进口液态皂报关清关代理关税及申报要素
液态皂(Hs编码:3401200000)的关税为6.5%,增值税为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