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卫生法》第4条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定义,即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食品器.具是指用于食品或添加剂的采集、制造、加工、烹饪、储存、搬运、陈列、授受或摄取,且直接与食品或添加剂接触的机械、器.具或其他物品。食品容器和包装是指放入或包装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物品。
日本的食品级测试要求由日本健康和社会安全部门管制(日本厚生劳动省),相关法规为日本食品卫生条例370(JapanFood Sanitation Law370),有测试要求的产品种类有:玻璃、陶瓷、搪瓷、橡胶、塑料、有机涂层、硅.胶等。
进入日本市场的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设备、食品容器或食品包装物)必须进行进口申报。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检疫所负责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的进口申报工作。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的进口申报表格应递交给厚生劳动省检疫所,检疫所的检查员对递交的文件进行检查,确定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
韩国负责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机构为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inistry of Food andDrug Safety,MFDS)。出口韩国的食品接触类产品需符合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的《器皿,容器和包装的标准和规范》,其中的一些参数和要求跟和欧盟等国家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可能是导致不合格产品没有很好的被企业管控。
出口韩国的食品接触类相关产品需要在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指.定的外国检测实验室测试,以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在向韩国出口时,如果出示由MFDS 指.定的外国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则可以省略实验室检测并采用实验室提供的数据,缩短出口流程和时间。
相关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餐具:刀叉、碗、筷、勺、杯、碟等
厨具:储藏用具、洗涤用具、调理用具、烹调用具等
食品包装容器:纸容器、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塑料容器、塑料包装袋/膜等
厨房家电:燃气灶、油烟机、烤箱、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榨汁机、搅拌机、咖啡机、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等
儿童用品:婴.儿奶瓶、安抚奶嘴、婴.儿用饮水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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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杰信公司总部实验室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GB4806系列标准的制定者和参与者之一。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接受企业的委托,做食品接触材料及相关产品的检测工作,包括食品包装、餐具、厨具、食品加工机械、厨电产品、塑料、树脂、橡胶、金属、合金、纸张、纸板、玻璃、陶瓷、瓷釉、着色剂、印shua.油墨、粘合剂等等。
我们也可以按日本厚生劳动省370(JFSL370)公告和韩国的MFDS做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检测报告,报告可以用于日本或韩国通关使用。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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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介绍在我们实验室申请做食品接触材料制品(出口日本/韩国)检测报告流程。
第.一步,先与我们说明产品的情况,包括是什么产品?有哪些部件?哪些部件会与食品接触?与食品接触的部件是什么材质?可以填写我们提供的“FCM材质列表”,这样我们就能清晰明了地准确地做出报价方案。表格如下图。
第二步,我们实验室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信息做出预报价。企业客户如能接受报价,就填写我们实验室的测试申请表向我们提出测试申请。我们收到填好的电子版申请表后出正式报价单给企业客户。申请表格式如下图。
第三步,客户接受我们的报价,就可以安排寄送样品和资料给我们,安排测试费用。我们在收到样品和汇款水单后,安排样品测试并在规定的测试周期内出具检测报告,会将电子发.piao发给客户。报告和发.piao都发给客户后整个流程完结。我们的报告模板如下图(日本通关检测报告和韩国通关检测报告)
厚生劳动省370公告报告
韩国MFDS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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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日本1947年第233号法规)是日本食品及食品接触制品卫生安全的法律,对食品和食品接触制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了一系列基本要求。2020年4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制定了正面清单制度,只允许在食品、容器和包装中使用经过安全评估过的物质。本文将重点介绍正面清单制度以及合规路径,以助力企业产品合规。
在2023年1-2月期间,我国出口日本食品接触制品被通报材质均为塑料制品。不合格原因为己内酰胺、邻苯二甲酸双(2-己基)酯(DEHP)、蒸发残渣等理化指标的超标迁移。建议相关企业在进行出口日本市场的活动前,推荐在国内进行产品预检测,提前了解产品是否符合当地法规要求,有效避免产品运往关口后检查不合格产生的废弃和退运。
美国食品级法规(FDA 21 CFR 175-181)
美国具体对与食品接触容器及材料的通用要求:
1.厂家能够依照GMP体系(卫生生产质量管理程序及规范)运作;
2.使用符合法规中批准的材料(U.S. FDACFR 21 Part 170-189);
3.批准的原材料应符合规范中的技术指标(U.S. FDACFR Part 170-189);
4.任何进入市场的新材料必须经U.S. FDA审核及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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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中一些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在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方面,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充装环节把关不严纵容违规运输问题,建立了装货查验制度,装货人要做到“五必查”(分别是: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在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方面,针对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明确规定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营,建立危险货物运单制度,明确运输企业在发车例检、安全告知及车辆动态监控等方面的义务。
现如今,数智化已经成为道路货运行业乃至整个物流的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阿里云副总裁程璟在大会的分享中就提到,“互联网化的应用带来数据的沉淀和海量数据的积累。海量数据的积累就意味着你对计算的要求会更高,但也意味着数据成为各个企业Zui重要的一个生产资料”。正是在大量的数据积累下,通过在物流的各个领域对数据的沉淀和深入挖掘,我们才能知道现状是什么,所存在问题是什么,在哪些地方有机会改变,怎么进行这种改变,这种海量数据的沉淀往往又会反过来推动底层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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