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德国专利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发明人的姓名和国籍:发明人的姓名和国籍是必须填写的,因为德国专利申请的审查员是在本国进行。如果发明人是中国公民,则需要填写中国姓名和中国国籍;如果发明人是外国公民,则需要填写外国人姓名和外国国籍。
2.发明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发明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需要在申请文件中体现。这些文件由国家专利局进行认证,申请人不能直接向专利局提供发明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国家专利局还需要进行人工验证,以确定发明人的身份。
3.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国籍: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等都是需要填写的内容。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如果申请人为个人,则必须提供个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国籍;如果申请人为公司,则必须提供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如果有多个申请人,则必须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等信息。
4.申请人在申请日以前5年内已公开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声明:包括公开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声明及其日期。
5.申请文件:包括专利申请表(专利名称、申请人的详细信息)、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如果需要,还应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和委托书。
6.技术性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应当区别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7.工业实用性: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适用于工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8.合法性要求: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符合德国的相关法规,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
9.优先权要求:如果申请人在其他国家已经提交了相应的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则可以在德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主张优先权。但需注意,优先权期限一般为自优先权日起的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