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制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木制家具产生的有害物质主要是游离的甲醛和可溶性重金属元素,这些有害成分主要来源于人造木制板材和油漆涂料。
1.甲醛的限量值
该标准规定E1等级的人造板可直接用于室内家具,E2和E3等级的人造板不能直接用于室内家具,但可在经过一定的饰面处理后,在标准气候箱条件下甲醛释放量≤0.1mg/m3时,可用于室内家具。该标准已为欧洲国家广泛采用,成为共同标准。
G B18584-2001和G B18580-2001及GB50325-2001的制定,参考了欧美及日本的现行标准和国内生产的实际水平以及入世后国际环境的要求,其甲醛限量值已与国际充分接轨,在部分指标上已高于国外一些现行标准。如E2级的纤维板、密度板的甲醛限量值为≤30.0mg/100g(穿孔法),标准高于欧洲标准EN622-1:1997(纤维板标准)和欧洲EMB工业标准中B级板材甲醛≤40.0mg/100g。
2.可溶性重金属元素
可溶性重金属元素属接触性污染,根据欧共体生态标准,99/10/EC规定:不准使用镉、铅、铬、汞、砷及其化合物。德国“蓝天使”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含铅、镉、铬及其化合物,作为原料中的杂质,铅≤0.02%(200mg/kg)。
G B18584-2001是参考了80年代末期,欧洲国家对儿童玩具材料中有毒重金属的限量要求而制定。
三、木制家具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1.甲醛含量或释放量的测定
G B18580-2001和GB50325-2001中对人造板中甲醛含量或释放量检测规定了3种方法:穿孔萃取法、干燥器法、气候箱法(环境测试舱法)。
穿孔萃取法是测定木制板材中游离甲醛的传统方法,广泛用于工业产品检验。国家质检总局于1999年发布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该标准对使用穿孔萃取法测定人造板中甲醛含量的方法进行了规范。此法是将100g受试板材(20mm×20mm)在甲苯溶液中加热至沸腾回流2h,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吸收所萃取的甲醛,水溶液中甲醛的含量用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测定。整个操作和分析时间大约为3h。穿孔萃取法适用于表面无任何覆盖层的刨花板、密度板、纤维板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不适合评价板材中甲醛的释放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