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利申请流程
1、适用情况申请人具有指定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这里的指定专利局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和联合王国专利局,基于这些申请向香港知识产权署进行登记请求。不能直接向香港知识产权署递交标准专利的申请。
2、申请程序
第一阶段:指定专利申请的登记请求,指定专利申请是指在上述指定专利局公开的专利申请。
时间:须在指定专利局公开指定专利申请后的6个月内,提交登记请求
(注意:如果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已由国际局以中文发表,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后6个月内,提交登记请求。)
文件:以专利表格第P4号提交登记请求;已公开的指定专利申请副本一份;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摘要的中文和英文本;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费用:提交费(港币380元);公告费(港币68元)。须在Zui早提交登记请求的任何部分后1个月内予以缴付。
第二阶段:就已获指定专利局授权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时间:
须Zui迟在中国香港公开登记请求或指定专利局授予指定专利后6个月内,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文件:以专利表格第P5号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已公告的指定专利说明书副本;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费用:提交费(港币380元);公告费(港币68元)。须在Zui早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的任何部分后1个月内予以缴付。
3、保护期限:自指定专利的申请日起20年。从第3年起每年续期一次,费用为港币540元。
4、行使权利时的立证要求:指定专利局提供的专利证书。
保护期20年 自在指定局申请之日起算。延伸过去的话,应该是原始申请申请日开始。如果香港直接申请的,就是香港的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