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14年第3号令)规定,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股权置换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通俗一点的讲,对外投资备案就是我们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ODI)备案。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还需要实行核准管理。
需要提醒的是,境外投资(ODI)备案仅针对设立的境外企业。境内企业实行境外投资路径上设置的空壳公司,均不在管理部门予以审核的范围之列。
境外企业开展的二次投资行为,也不在对外投资管理的范畴,不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