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规定 SVHC认证机构
REACH法规((EC)No1907/2006)是欧盟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
生效,是迄今为止欧盟颁布的Zui复杂的化学品法规,旨在管控化学品及使用化学品的产品。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大重点,SVHC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
2023年1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正式发布新增9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因此,候选清单中SVHC的总数增至233种。
候选清单中列出的SVHC物质在进口到欧洲的产品中含量为0.1%或更多(按重量计)的情况下,需要立即进行通报或在供应链传递信息。该要求适用于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这些SVHC物质也可能被推荐列入授权清单或受到限制。-旦它们在授权清单上,工业界将需要获得许可才能在日落日期之后继续使用该物质。
REACH法规规定.
当产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选名单中且含量超过0.1% (w/w),但是每年的出口量小于1吨时,出口商就有向ECHA沟通的义务并在供应链内进行信息传递。
当产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选名单中且含量超过0.1% (w/w),同时每年的出口量超过1吨时,出口商就有向ECHA通报的义务。
SVHC含量要求
根据Zui新修订的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指令,Directive2008/98/EC),ECHA要求从2021年1月5日起,只要物品中REACH中SVHC含量超过0.1%,无论其年出口量是否超过1吨,都必须提交SCIP通报。
该物品的供应商都须向ECHA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
欧盟之外的公司无SCIP通报的义务,不允许进行SCIP通报。但非欧盟地区的供应商应将其所提供物品中的SVHC物质信息告知其欧盟买家。
SCIP通报义务,是对现行REACH法规所规定的SVHC信息交流(传递信息)和SVHC通报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