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HC高度关注物质测试 非金属和金属物质测试
关于SVHC检测
通常,SVHC检测又被称为REACH检测。欧盟REACH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Chemicals)的简称,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SVHC是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Concern)的简称。在REACH第57条中,规定了SVHC的识别标准。具有以下危险特性的物质可被识别为SVHC:
• 根据CLP法规,符合分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类别1A或1B标准的物质;
• 根据REACH法规附件XIII,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或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积性(vPvB)的物质;
• 根据具体情况,引起与CMR或PBT/vPvB物质同等关注程度的物质。
SVHC官方识别过程包括45天的公众咨询。一旦一种物质被官方确定为SVHC,它就会被列入(授权)候选清单中,即SVHC物质清单。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28日公布,后续一直在持续不断的更新中。截至目前,Zui近一次更新是在2022年1月17日,SVHC清单已更新至223项。具体SVHC清单可访问以下官方网址查询:https://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会给供应商带来直接的义务,例如:
• 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需要提供安全数据表(SDS);
• 作为混合物中的一种物质(即混合物中的一个组分)进行销售时,当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 当销售物品时,如物品中SVHC含量≥0.1%(w/w),需要在45天内,向物品接受者提供物质名称及其含量信息或应消费者要求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
• 如果企业生产的物品中的SVHC年吨位≥1吨/生产商或进口商,并且这些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0.1%(w/w),则需要向ECHA进行通报。除非已有人就该用途完成注册。
上述第4点义务也同样引出了SVHC检测的要求。
SVHC检测是对欧盟REACH法规中规定的SVHC清单中的物质进行的含量检测。实验室通过化学分析的手段分析产品中SVHC是否存在以及含量。
一般物品的供应商会需要应欧盟进口商和下游用户的需求开展SVHC检测。
如物品中SVHC含量≥0.1%(w/w),需要在45天内,向物品接受者提供物质名称及其含量信息或应消费者要求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即出具SVHC测试报告和符合性声明。
如果确定物品中有SVHC含量超过0.1%(w/w)且总量大于1吨/年,且物质没有就该用途完成注册,则需要进行SVHC通报。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SVHC通报大多只涉及出口欧盟的物品生产商。但SVHC检测可能涉及到出口欧盟物品的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
作为上游生产企业,经常会收到来自欧盟进口商或下游用户的请求,需要提供SVHC检测报告。物品的SVHC含有情况,可以通过组成物品的每一物料中各SVHC含有情况进行累计。
根据SVHC的测试报告,我们还可以开具一份该产品的欧盟REACH符合性声明。物品往往凭借SVHC测试报告和欧盟REACH符合性声明我们顺利出口欧盟。
关于RoHS检测
RoHS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Directive2011/65/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Equipment)的简称,是由欧盟立法制定、针对电子电气设备的一项强制性标准,该标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电子电气设备(Electricaland ElectronicEquipment,简称EEE):Zui大工作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不超过1500伏特,依赖电流或电磁场正常运行的设备以及产生、传输和测量上述电流或电磁场的设备。可以分为以下11类产品:
• 大型家用电器
• 小型家用电器
• IT及通讯设备
• 消费类设备
• 照明设备
• 电动工具
• 玩具,休闲和运动器材
• 医疗设备
• 监控设备
• 自动售货机
• 上述十种未涵盖的其他电子电器设备
现行的RoHS标准,又称RoHS2.0,在1.0的基础上增加了四个物质,目前管控的有害物质总共10种,分别是:
物质名称
均质材料中的限值要求
铅(Pb)
1000ppm
汞(Hg)
1000ppm
镉(Cd)
100ppm
六价铬(Cr VI)
1000ppm
多溴联苯(PBBs)
1000ppm
多溴二苯醚(PBDEs)
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1000ppm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1000ppm
注:均质材料:根据RoHS 2.0 article3(20)定义,均质材料指的是整体组成均一的一种材料,或通过机械作用如旋开,切割,破碎,研磨等不能分割为不同材料的一组组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