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鉴定 牛皮革鉴定 广州皮革制品检测
9.大小套包的材质标注问题:如图所示的套包,材质该如何标注?
答:建议标注为:大包面层材料为牛皮革,里料为聚氨酯(PU)合成革;小包面层材料为牛剖层皮革,里料为织物。如抽查检验时客户标注为面层材料牛皮革/牛剖层皮革,里料聚氨酯(PU)合成革/织物或者面层材料牛皮革,里料聚氨酯(PU)合成革/牛剖层皮革/织物,建议判定为符合,并进行有效引导。
10.合成革/皮革双层材料的材质标注问题:上层是合成革、下层是剖层牛皮革的材料,如何出具材质鉴定结果?
答:建议按表层、底层进行标注,即:表层为聚氨酯 (PU)合成革,底层为牛剖层革。
11.人造革、合成革的区分问题:人造革、合成革属于一类跨行业的材料,相关标准中,如SN/T 4388—2015《皮革鉴定扫描电镜和光学显微镜法》、GB/T 30695—2014《聚氯乙烯、聚氨酯人造革(合成革)材质鉴别方法》等,对人造革、合成革的描述都不一致。GB/T34443—2017《人造革与合成革术语》2017年9月29日发布,2018年4月1日实施。标准实施后,人造革、合成革该如何区分?
答:人造革、合成革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区分,各检测机构在材质判定上均应给予符合。
12.无发泡层材料的材质标注问题:目前市场上出现很多无发泡主体层的涂层面料具有如下特征:a)样品在外观、手感上无仿革特性;b)涂层非常薄,厚度在0.03mm~0.05mm之间;c)从横截面显微图可见样品涂层结构与GB/T30695—2014中人工革不一致。该类材料的材质是否可标注为人造革/合成革?
答:此类材料无仿革特征,不满足GB/T 30695—2014中人工革“皮革代用品”的要求,建议归为涂层布,按纺织行业的规定标注。
13. Taber耐磨的结果评定问题:某些产品标准(如QB/T 2703—2005 《汽车装饰用皮革》)要求按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测试耐磨性能,产品标准中要求无明显损伤,如何界定“明显”?
答:表面有破损时判不合格,仅变色或轻微磨损时判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