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条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的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核查,确认其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核查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
服务流程:
1、汽油/柴油发动机油检测项目:外观、低温动力粘度、低温泵送粘度、高温高剪切粘度、边界泵送粘度、凝胶
指数、运动粘度100度、运动粘度40度粘度指数、水分、机械杂质、倾点、碱值、元素分析,族组成分析
2、齿轮油/真空泵油检测项目:外观、运动粘度100度、运动粘度40度、粘度指数、水分、机械杂质、倾点、闪点、泡沫特性、水分离性,铜片腐蚀、酸值等
3、液压油/空压机油检测项目:外观、运动粘度100度、运动粘度40度粘度指数、水分、机械杂质、倾点、闪点、泡沫特性、水分离性,铜片腐蚀、酸值、污染度等
4、汽轮机油检测项目:外观、运动粘度100度、运动粘度40度粘度指数、水分、机械杂质、倾点、闪点、泡沫特性、水分离性,铜片腐蚀、酸值、污染度、液相锈蚀、空气释放等
5、制动液检测项目:外观、铜片腐蚀、运动粘度100度、(湿)平衡回流点、PH值等
6、防冻液检测项目:外观、沸点、冰点等
7、润滑脂检测项目:外观、滴点、锥入度、大无卡咬负荷、烧结负荷
8、变压器油检测项目:外观、水溶性酸(PH值)、酸值、闪点(闭口)、水分(微量)、界面张力、介质损耗因数、击穿电压、体积电阻率、溶解气体组分含量(色谱分析)、油泥与沉淀物、油中颗粒度等
9、金属加工润滑剂检测项目:外观、皂化值、化学族组成苯胺点、氧化安定性、防锈实验等
10、石油产品检测范围包括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石脑油、溶剂油、甲醇汽油、生物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润滑油、润滑脂、石蜡、沥青、石油焦产品的分析检测和原油评价。
11、车用汽柴油的常规检测项目有:密度、馏程、铜片腐蚀、硫醇硫、蒸气压、氧化安定性、苯含量、氧含量、硫含量、水分和机械杂质、实际胶质、残炭、辛烷值、十六烷值等,还有柴油润滑性、多环芳烃检测、“红油”中醌茜含量检测等特色项目。
12、润滑油、润滑脂的常规检测项目有:油品中添加剂金属元素、氮含量、氯含量、磨损金属和污染物、油液固体颗粒的污染等级、低温动力粘度、边界泵送温度、高温高剪切粘度、凝胶指数、高温沉积物、诺亚克蒸发损失、泡沫特性、水分离性、空气释放值、液相锈蚀、抗磨性能(FZG法四球法梯姆肯法)、蒸发度、滴点、锥入度/延长锥入度、压力分油、相似粘度、极压性能等指标。
行业资讯:
重点排放单位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编制年度排放报告。
第十完成,并自核查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重点排放单位反馈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依法设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配合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第十三条接受委托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出具不实或者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和送检样品,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接受委托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建立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相关业务,对其出具的年度排放报告和技术审核意见承担相应责任,不得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不得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技术服务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从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业务和技术审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