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口牙膏清关,熟悉进口化妆品相关政策,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上海卓鹰服务涵盖广泛,涉及海运、空运、多式联运、保税区物流、供应链方案设计、报关报检、供应链金融、转口贸易等专业领域。运转的服务网络已经遍布全球,在海外拥有二百多个合作伙伴,在国内主要城市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贴心服务。
上海卓鹰所服务的客户包含了IT、家电、纺织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各大行业,为多家500强企业、海内外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我们与业内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不断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优越的服务。
广州进口牙膏清关,熟悉进口化妆品相关政策,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进口化妆品备案|中文标签设计审核|海外提货|空运海运,化妆品进口报关|清关|外贸代理|保税仓储|中文标签黏贴|检验检疫证明|口岸查验|属地查验|物物流配送|全套代理!
进口化妆品备案流程
◆选定申报方案
境内责任人在备案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部门办理备案。
◆书备案
选定方案后就可以进行书备案,用户名、。
(1)加盖境内责任人公章、并由其负责人签字的进口化妆品备案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
(2)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至相应部门备案用户名称和初始。
◆样品检测
书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好送检资料及样品,送交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根据产品功能和配方的不同,检测项目会有所不同。
◆编写申报资料并网上填报
完成样品检测后,境内责任人应当在申报资料原件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取得电子备案凭证
部门收到产品备案资料(含纸质及电子版资料)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产品备案信息在食品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
注: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时,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进口化妆品人所需具备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注册登记
C.化妆品经营范围
D.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漱口水等产品,其余化妆品均须做好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进口化妆品一般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国外备货
资料
发运(空运/海运)
报关
查验(如发生)
抽检(如发生)
贴好中文标签
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
销售
一般进口化妆品客户关注的问题:
①化妆品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化妆品海关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化妆品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化妆品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化妆品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化妆品海关申报等其他问题
⑦进口化妆品如何向海关申报
⑧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哪个环节黏贴查验
进口普通化妆品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化妆品属性: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条例》第三条,给出我国化妆品的基本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使用、目的、部位等与此定义不符的,均不能按化妆品申请。如口服、皮射等,或作用于等,均不属于化妆品范畴。主管部门局(NMPA)明确指出,我国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的“药妆品”。
2、非特殊类属性:
《化妆品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属于染发、烫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宣称新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3、境外生产属性:
普通化妆一道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外完成的为进口普通产品,在、和澳门地区完成的参照进口普通产品。
税目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的申报要求:
(一) 化妆品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 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按照有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 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法定数量,即/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体积;按照有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 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净含量以体积标注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五) 其他包装标注规格的化妆品,参照本条第(二)项要求进行申报。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意要点:
1.进口化妆品报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3.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人备案事项。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
6.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海关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卓鹰ZOUIN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类货物等进口代理服务公司,主要服务内容有:代理报关清关,外贸代理服务,进口运输(空运+船运),保税仓储,口岸直接申报清关转仓库,仓库内分装物流,专人负责物流订单,欢迎来电,卓鹰竭诚为您服务!,优势推荐:广州进口牙膏清关,熟悉进口化妆品相关政策,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
本文《广州进口牙膏清关,熟悉进口化妆品相关政策,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由我司上海卓鹰报关发布,转载请声明!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如侵联删!
上海卓鹰清关集团——提供海外提货|空运海运|进口清关|进口报关|代理报关|清关代理|进口货代|进口代理|外贸代理|国内派送|保税仓储|转口贸易服务,是靠谱的上海报关公司|上海清关公司|上海货代公司|上海保税仓储公司|进口审价查验手续,进口清关放心托付。
我司一般操作进口的和地区如下:、、、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澳洲。新西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拉脱维亚、希腊、美国、加拿大等。
我司经常操作的口岸:上海港,上海,上海保税区,宁波港,宁波,杭州,广州白云,广州口岸,深圳口岸,佛山口岸,北京,天津口岸,青岛口岸,南京口岸等。
上海港进口报关,上海清关,洋山港进口通关,上海保税区仓储,上海港转口贸易,进口供应链_报关_清关_通关_转口贸易_报关行_仓储_货代_外贸代理_空运_海运_物流,一站式进口服务。
知识拓展: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含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为了、保护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等目的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和相关技术规范,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根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等规定,海关应对列入目录的进口产品实施入境验证,查验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证明文件,核对货证是否相符。验证不合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列入目录的进口产品实施后续。
通关知识每日学: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防静电要求
静电的产生给危险品的存储和运输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危险品出口企业一定要根据货物的危险特性,选择的防静电包装。危险化学品现场查验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熟知相关安全操作规定,选择适用的防静电安全防护装备,以危险品现场检验的安全作业要求,防静电于未然。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4.1.2.1条规定
当中型散货箱用于运输闪点等于或低于60°C的时,或运输易于引起粉尘的粉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静电放电的危险。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4.1.5.14条规定
塑料包装不得有产生或积累大量静电的危险,以致放电时可能造成包装件内的性或物品引发、引燃或起动。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4.3.1.13条规定
如果用散装货箱运输可能造成尘爆或形成易燃蒸发气体(如某些)的散装货物,应采取措施,排除点火源,并防止在运输、装卸中有危险的静电放电。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6.7.2.2.15条规定
可罐柜用于运输符合第3类闪点的,包括在等于或高于其闪点条件下运输的高温时,必须能够作电气接地。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危险的静电放电。
《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GB 19454)规定
用于装运闪点等于或低于60℃,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的粉末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便携式罐体用于运输符合第3类,包括在等于或高于其闪点条件下运输的高温时,应当能够作防静电接地。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危险的静电放电。
《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安全规范》(GB 19432)规定
大包装用于装运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的粉末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规范》(GB 19434)规定
中型散装容器用于装运闪点等于或低于60 ℃的,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的粉末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SN/T 0370.1)规定
塑料容器不应容易产生或积累足够的静电,以致放电时可能造成包件内的性或物品引爆、引燃或发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