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您的文书拟送香港特区使用如何办理确认手续:
送往香港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需在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而不是办理领事认证。这一点请您一定要记住。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事认证: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资格公证等等。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哪些文件和单证可以办理领事认证?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