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二是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三是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排查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土壤污染隐患,要识别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物、设施设备和生产活动,并对其设计及运行管理进行审查和分析,确定存在土壤污染隐患的设施设备和生产活动,对土壤污染的隐患进行评估与风险分级。排查方法包括资料收集、目测检查、日常巡查和调查监测等。
排查频次
1、重点监管单位原则上应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发布后一年内,以厂区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2、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后一年内开展;
3、原则上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每2-3年开展一次排查;
4、重点监管单位可结合行业特点和生产实际,优化调整排查频次和排查范围;
5、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后一年内开展补充排查;
6、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应及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7、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污染土壤风险的,可要求重点监管单位及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排查程序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程序一般包括:确定排查范围、开展现场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档案建立与应用等,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排查范围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定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即可能或易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2、开展现场排查
土壤污染隐患取决于土壤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硬件)和管理措施(软件)的组合;
3、落实隐患整改
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每个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以及计划完成时间;
4、档案建立与应用
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并存档备查,隐患排查成果可用于指导重点监管单位优化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点位布设等相关工作。
报告编制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主要包括:总论、企业概况、排查方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结论和建议、附件等6部分内容。
1、总论:编制背景、排查目的和原则、排查范围、编制依据;
2、企业概况:企业基础信息、建设项目概况、原辅料及产品情况、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措施、历史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
3、排查方法:资料收集人员访谈、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确定、现场排查方法;
4、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台账;
5、结论和建议:隐患排查结论、隐患整改方案或建议、对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建议;
6、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图、有毒有害物质信息清单、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清单等。
服务内容
中科检测具备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可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提供切实可靠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并出具数据真实准确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主要有以下服务:
1、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方案/报告;
2、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3、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方案;
4、协助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
5、承担企业工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并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报告;
6、其他环境检测、监测、咨询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