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广州律师事务所,可以配合给过渡期(成立15年合伙所)
在中国的法制史里面,没有严格关于“律师”的概念。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曾起草了《律师法草案》,准备仿效英、美、德、日等国,考核选拔律师,但因临时政府很快被迫解散而没来得及颁布和实施。1912年9月,北洋军阀曾制定了《律师暂行章程》和《律师登记暂行章程》,这是中国部关于律师制度的成文立法,是旧中国实行律师制度的开端。中国的律师职业慢慢兴起。1922年,上海成立了律师公会,至北洋军阀政府垮台,全国约有3000人从事律师业务,多集中于上海、南京、武汉、天津等大城市。
转让广州律律师事务所价格 【律师事务所转让流程】:
1、确认信息:确认标的基本信息符合要求;例如注册年限,合伙人情况,场地以及行政的处理
2、签订协议:确认并签订委托协议;
3、尽职调查:对转让方标的公司做尽职调查:
4、正式协议:尽调没问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股权变更:开始合伙人、负责人,税务,银行等变更;
现在转让广州XX律师事务所
注册年限: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
律所情况:无处罚,非常干净
原先的案件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 群雄并起的“轴心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