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化妆品进口报关公司/化妆品进口报关手续及操作流程
一、化妆品进口流程
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检验检疫证明方可上架销售。
二、化妆品进口报关所需资料单证
1、原产地证(国外);
2、授权书(国外);
3、合同;
4、发票;
5、箱单;
6、成分表(配方);
7、中文标签;
8、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
9、检测报告;
10、卫生证书;
11、产品图片;
12、自由销售证明。
三、化妆品进口清关流程
1、申请药监局备案;
2、提供产品资料及产品样品;
3、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药监局评审出审核;
5、获得进口化妆品批文;
6、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中文标签备案;
7、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8、换单;
9、报关报检;
10、缴纳税费;
11、海关查验/放行;
12、动卫检;
13、标签加贴或整改;
14、抽采样;
15、送货;
16、商检局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四、化妆品进口注意事项
1、化妆品收发货人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标签备案号是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