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毛皮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其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特种行业用皮革和毛皮产品。出口产品应符合出口合同约定或进口国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ui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941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GB/T 1994-2005,ISO/TS 17226:2003,Leathe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in leather,MOD)
GB/T 19942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19942-2005, ISO/TS 17234:2003,Leathe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of certain azo colourants in dyed leather,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婴幼儿用品 products for babies
年龄在24个月以内(含)的婴幼儿使用的产品。
3.2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products with direct contact to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产品。
3.3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products without direct contactto 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产品。
4 分类
产品按Zui终用途进行分类:
A类:婴幼儿用品;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