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48-201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竹制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制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竹材含量超过60%(质量分数)的竹日用品、竹工艺品、竹家具、竹门、竹窗(主题框架)等各类竹制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竹地板、与食品药品接触的竹制品、室外用竹制品及儿童玩具类竹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912.1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20388纺织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四氢呋喃法
HJ 57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 253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
HJ 254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HJ 254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纺织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竹制品 bambooproducts
以原竹、竹条、竹蔑等实体竹材为主要原料,经机械或化学方法加工后,仍保持竹材表观形貌和基本特征的产品。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
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