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证件办理需要一定专业知识和资源。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地点通常是当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具体而言,如果是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需要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审批;而其他机构申请,则应当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不同省份的审批机构可能是广播电视局、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或文广局等,在具体办理前,需要确认当地的审批机构,并了解其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办理地点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