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汽车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2022年国家预算法》取消了购买(临时进口)新车和二手车的关税。
将外国原产的汽车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时,您必须支付以下金额:
汽车的成本;
使用年限;
发动机排量;
生产或购买汽车的国家/地区。
越过乌兹别克斯坦边境时,海关费用以美元进行,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银行的汇率以本国货币支付。
除了“清关”和支付注册服务费用外,还收取12%的增值税和回收处置费。
在乌兹别克斯坦边境“清关”期间的汽车费用在销售合同中规定,如果没有,则根据价格目录。还增加了处置费的金额以及将汽车交付给海关的价格。
如果二手车是进口的,那么(采用一般方法)“清关”的初始价值是车辆(以下简称车辆)价格的150%。事实上,这是保护其的一项禁止措施。
如果我们谈论的是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签订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协定)协议的国家,将采用海关优惠政策,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包含: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摩尔多瓦,格鲁吉亚。
在车辆进口到该国时,使您在“清关”期间获得好处的主要文件是ST-1证书。该文件由车辆(工厂)的制造商或进口所在州的商会和会计部门签发。证书形成的主要要求是整车全周期组装,国产化率50%以上。
此规则也有例外:对于在俄罗斯组装的丰田和现代汽车(本地化超过50%),不颁发 ST-1 表格证书。
这意味着只有拉达、ZAZ 和 UAZ汽车,即俄罗斯和乌克兰制造商的汽车,可以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并优先“清关”。
要估计“清关”本身的价值,以及进口新车和二手车的回收费金额,您可以使用这些表格。
根据2023年6月份总统令决定,以下关税税率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生产不超过 1年且配备发动机的新燃油乘用车(海关商品代码 8703 21 10、8703 22 10 和 8703 3110)排量不超过1200立方厘米(cc):
排量小于1000cc -关税为0%(当前为15%+0.4美元/1cc排量);
排量1000-1200 cc -关税为5%(当前为15%+0.6美元/1cc排量);
对于发动机排量大为 1000 cc 的汽车,关税总额将从目前的 39-43% 降低到 19-23%。发动机容量为1000-1200 cc, 关税将从 44-52% 到 30-36%。
表1显示了将汽车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时“清关”的主要参数。
发动机排量,cc 费用金额
1、二手车(制造年限不满一年)关税
小于1000cc 0%
1000-1200 cc 5%
1200 — 1500cc 15%+$0.6/cc
1500 — 1800cc 15%+$0.8 / cc
1800 — 3000cc 15%+1$ /cc
2、1-3年二手车关税
3、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的1年以下二手车回收处置费金额:
发动机排量(cc) 国家规定基本计算单位BCU 百万苏姆
1000cc及以下 30倍 8,1(百万苏姆)
1000 — 2000cc 120 3,24(百万苏姆)
2000 — 3000 180 48,6(百万苏姆)
3000 — 3500 180 48,6(百万苏姆)
3500 及以上 300 81,0(百万苏姆)
4、进口二手车(1-3年)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回收费金额:
发动机排量(cc) 国家规定基本计算单位BCU 百万苏姆
1000及以下 90 24,3
1000 — 2000 210 56,7
2000 — 3000 330 89,1
3000 — 3500 390 105,3
3500 及以上 480 129,6
B、电动车
将配备电动或混合动力装置的车辆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时,需要支付相当于 30BCU 的回收处置费,关税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