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灾害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是指地球在内动力、外动力或人类工程动力作用下,发生的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产生活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与环境的不幸地质事件。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包括煤田自燃、矿井突水、冲击地压(围岩岩爆及大变形)、瓦斯突出、矿井热害、海水入侵、特殊岩土灾害、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沼泽化、土地盐渍化、水质恶化等。
分类
地质灾害的分类方法较多,我国多采用《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DZ0238一2004)的分类体系。该分类体系是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征划分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把地质灾害按照灾类、灾型、灾种三级层次进行划分或归类,即灾类为层次,灾型为第二层次,灾种为第三层次。
防震减灾
1.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划分灾类地质灾害分为地球内动力活动灾害类、斜坡岩土体运动(变形破坏)灾害类、地面变形破裂灾害类、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类、河湖水库灾害类、海洋及海岸带灾害类、特殊土灾害类、土地退化灾害类共8类。
2.按成灾过程的快慢划分灾型,从灾害发生过程来看,对人类影响严重的是灾害的活动过程。根据活动过程把地质灾害划分为突变形和缓变形。突然发生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灾害活动过程的地质灾害为突变型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过程缓慢,随时间延续累进发展的地质灾害为缓变形地质灾害。
3.根据地质灾害的特征划分灾种
(1)突变型地质灾害包括19个灾种:地震灾害、火山灾害、崩塌灾害、滑坡灾害、泥石流灾害、地面塌陷灾害、地裂缝灾害、矿井突水灾害、冲击地压灾害、瓦斯突出灾害、围岩岩爆及大变形灾害、河岸坍塌灾害、管涌灾害、河堤溃决灾害、海啸灾害、风暴潮灾害、海面异常升降灾害、黄土湿陷灾害、沙土液化灾害。
(2)缓变型地质灾害包括15个灾种:地面沉降灾害、煤层自燃灾害、矿井热害、河湖港口淤积灾害、水质恶化灾害、海水入侵灾害、海岸侵蚀灾害、海岸淤进灾害、软土触变灾害、膨胀土胀缩灾害、冻土冻融灾害、土地沙漠化灾害、土地盐渍化灾害、土地沼泽化灾害、水土流失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防治工程必须完成很多具体技术工作才能获得预期效果,预防、躲避、撤离等非工程措施的采取,也都要在通过科学调查、研究,形成正确的预防办法、准确地判断险情及合理地划分危险区的基础上进行。必须有足够数量和水平的队伍从事技术业务工作。另一方面,地质灾害发生的初步征兆或发展变化常被当地群众目睹,受灾对象也多为当地群众。在地质灾害多发区,广大群众对灾害险情常有很高的警觉,有的群众还有一定的防治经验。也可以依靠和发动群众,经常注意发现、上报地质灾害险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措施,特别是区域性防治工作,很多也要通过群众贯彻实施。只有让有关群众掌握相应的灾害防治知识并积极参与,才能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完成。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地方基层干部、有关领导,一定要对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才能保证组织管理工作的正确、有力,减少决策失误。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很多属于公益性质,常涉及各方面的利害关系,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去加以协调;依赖群众去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也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去推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要依靠各级政府,并涉及很多有关行业,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关系和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制定、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以便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动员,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