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安全总则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防止粉尘云与粉 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 、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 、存储 、设备运行与维护 。 本标准不适用千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千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36.15 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 : 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18154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 24626 耐爆炸设备
GB/T 25445 抑制爆炸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罚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 dust
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
3.2 爆炸性粉尘环境 explosive dust 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涅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area subject to dust explosion hazards
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4 惰化 inerting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 ,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5 抑爆 explosion suppression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6 隔爆 explosion isolation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即内的技术。
3.7 泄爆 venting of dust explosion
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 、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阶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3.8 二次爆炸 subsequent explo山ion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未发生爆炸的沉积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 。
3.9 清理 cleaning
采用不会引起扬尘的方式清除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沉积粉尘的作业。
3.10 除尘系统 dust collection system
由吸尘罩 、风管 、除尘器 、 风机及控制装咒组成的用于捕集气固两相流中固体颗粒物的系统。